房地产合同精华(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合同1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以房地产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自主开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筑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开发,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开发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购房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各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不得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发包工程,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及工程发包合同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等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乙方挂靠开发的工程为绥化市农电局东侧东福花园小区 挂靠期间必须实现开发优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挂靠费用。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 两 年,即 20_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挂靠期间乙方设独立财务账户,财务乙方独立核算。
十一、挂靠开发期间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租赁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租赁双方通过经纪方出租及承租重庆市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只限于作______________用途(以上均以房地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
二、租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租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___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承租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项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二)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承租方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水电费、卫生费等杂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出租方应出具收据。
(五)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则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本条第(三)款所述杂费之日起三日内,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四、承租方义务
(一)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则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时,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加收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如拖欠租金超过______________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杂费累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五:出租方义务
(一)出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延迟期间的租金,出租方还应将延迟期间内承租方应交租金数额作为违约金偿付给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证自己有权出租或转租该房地产,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扰和破坏;保证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地产始终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房地产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状态。
六、物业及设施的交回如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赁期届满而又不续租,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______________日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同时结清费用。承租方拒不交回物业钥匙或拒不搬离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进入该房地产内,将承租方物品清点处埋,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和杂费;承租方无法联络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保证自愿接受出租方的上述处理措施,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赔偿要求。
七、提前终止合同
(一)租赁期间,若出租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须返还押金,并按剩余租金的_______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若承租方提出终上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的_____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基于经纪方己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故在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承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租赁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上述收取佣金权利的实现。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则修改内容无效。租赁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解决。
十一、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__经纪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经纪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为开拓推销化工原料包装桶系列产品的市场,特成立市场经营营销部,乙方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同意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营销该系列产品的市场。现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市场经营营销部的设立和组建专业的营销队伍,并因承担开拓市场必需的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购销该系列产品的客户源,并以甲方名义进行与客户沟通。
二.当甲方的系列产品销售给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时,应当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由甲方负责收取货款。
三.甲方收取货款后三天内,必须将乙方应当取得的业务提成款支付给乙方。乙方提成按利润取得的%提取。由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所派生的`新客户,乙方的提成按利润取得的____ %提取。
四.乙方在拓展客户源期间,应当履行宣传甲方系列产品优点的业务,不得有诋毁甲方系列产品或转介绍客户购买其它公司同类系列产品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置留乙方提成款和解除合作合同。
五.双方合作期限从 ___年 ___月 ___日止至 ___年___月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房地产合同4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甲方已经完成___小区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部分前期工作,已与该项目所在地___组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并已支付订金50万元整。土地使用的其它手续也在顺利进行中。基本上使该项目具备有建设开发的可能。具体内容见本协议后附《土地征用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成立___项目组(下称“该项目组”),并以该项目组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以该项目组为主体开发建设本项目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项目现状
本项目用地位于湖南省___市,面积约为150亩(其土地的四至具体位臵详见附件规划图,准确四至范围以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的范围为准),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二、成立项目组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成立___项目组,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有关的生活配套服务等。
2、1该项目80亩地总投入资金约为___万元,共___万元,建筑成本约为___万元,附属工程建造费约为400万元)。该项目第一期开发目标为20亩,其总投入资金约为___(其中土地征用费是必须要支出的___万元,建筑成本约为___万元,附属工程建造费约为___万元)。
乙方应投入总资金为___,占股___,其中___为必须注入资本(分三期投入:第一期___在本合同签定后___天内投入;第二期___万元在附属工程开工前___天左右投入;第三期___在主体工程开工前___左右投入),剩下___视项目运作情况而定。
2、2该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安排(除财务外)由甲方推荐,双方商议决定。财务由乙方自定。
2、3由甲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组的所有工作。在不影响该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对于该项目所做的任何决定。在该项目处于重大决策情况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商议解决。如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的建议为主。
三、各方收回投资
3、1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组获得销售收入或融资后,应首先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然后优先偿还乙方按照本协议实际投入资本以外的资金。
3、2在还清前款所述全部资金、银行借款、利息及其它各项必要的税费后,甲、乙双方(以及可能出现的新股东)可从项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润。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负责资本运作,务必使得项目资金运作健康稳定;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注入资金,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4、3负责将本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取得县、市规委审定的项目规划意见书及全部报批报建手续;
4、4积极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与项目用地周边单位的关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
4、5负责将与湖南省某市签订的《土地征用协议》中所有条款的债权债务概括转入项目组。
4、6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该项目组分期出资200万元(另260万元的注入视项目运作而定),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5、2对于该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如甲方有要求,应尽力配合。
5、3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其他各方或项目组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七、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7、2如果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7、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某市某臵业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合同5
甲方(出租方):_____
立契约人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街)_____房屋
(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合同6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承租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承租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建筑时间(以为准);
2.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3.该房地产租金,押金;
4.租赁期限: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出租支付】【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
7.交楼状况:。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承租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租赁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
房地产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租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承租房地产的订金。甲方如于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管的订金转交给业主(出租方)作为承租定金,并以业主(出租方)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保管的订金应退还乙方。
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在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房地产文件后天内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正(¥)。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出租方违约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签订,出租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时,鉴于甲方所付出的劳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劳务费用。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纪人:(经纪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2.建筑时间(以为准)。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在元(¥元)或以下。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交楼状况及时间:。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
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纪人:(经纪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房地产合同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剩余尾款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在该房屋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的,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二、甲方不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乙方要求后仍拒不协助办理的。甲方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0%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8
甲方:(投资方)
乙方:(受资方)
甲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就乙方入股参与甲方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入股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以房屋作价出资投资入股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股东成员之一。
第二条.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于座落于南京市中山x号江苏商厦主楼第1层和裙楼第5层、第6层房屋产权作为出资,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情况为:
(1)第5层、6层每层面积平米(待核),总面积平米,框架式结构,现状为毛胚。第5、6层的产权证情况为。
(2)第13—15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现状为毛胚。已按照单身公寓进行了结构分割。13、14层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15层为单独一个房产证。
(3)第16—18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
已按照每层16套单身公寓进行了分割和精装修,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和供水、供电、空调等设备设施。16—17层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销售并交付8套。
以上房产的建筑总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3.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编号如下:
4.作为出资入股的房产总面积平方米,双方确认的所出资房产总额为元,房屋估价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额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第三条.房产过户。
房产的过户待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公司管理。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并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对于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尽积极的配合协助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公司的利润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尽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签署合同时所注明的`住所地,即为发生争议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2.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七条.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日期:签约地:
房地产合同9
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 托 人(甲方): 经 纪 人(丙方):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房[20xx]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40—50%一次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 区[路][小区] 号幢室[住宅][商业用房][ ]的[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信息发布;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 ][];
(六)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屋]的详细情况: (一)产权人姓名: ,建筑面积: m2,建成年份:
年,层次:
层,房屋结构:
,房
屋权属证号: ,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
(二)室内装修情况: ; ;
(三)室内家具物品情况: (四)水、电、煤气、供热、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情况: ;
(五)拟[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
元/ m2; (六)经交易双方确认[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 /年]。
第四条 甲、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提供[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信息应真实、合法、准
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复印件:
1、产权人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4、其他相关资料:(1)(3)
(2) 。
日内向丙方提交下列资料的
(4)
(三)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四)甲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及到[房地
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七)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现场勘察和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八)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发布房地产信息。 (九)丙方应配合甲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配合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
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甲、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甲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
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
元。
产无法正常交易,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
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
元。 元。
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篇三:合肥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附近的[住宅][商业用
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订约信息;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
户][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拟[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拟[买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层次:_________层,房屋结构:_________,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元/m2;
(二)经交易双方确认[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
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 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 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_________经纪人(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执业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属设施:_________ 设备:_________
室内装饰:_________
二、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合价房[20xx]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额的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合同10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经充分了解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一、房屋位置、面积、装修、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也就是从(日期)到(日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简单版本。
三.租金和支付时间:
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币元,先付后住。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首次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次及以后的租金。
四.租赁押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定金,定金到期后结清,超出部分予以返还。
动词(verb的缩写)租赁期内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
2.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和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房屋的装饰、结构、设施和设备;否则,应按价格赔偿。合同范本为《房屋租赁合同简易版》。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甲方应予以修复。
3.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用户费用及物业、电梯、卫生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期:水度、电度、气度。所有费用由乙方按时支付。
4.该房屋仅供乙方使用,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非法使用。房屋出租后,乙方应立即办理租赁登记、暂住登记等手续。如发生违法事件,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甲方如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有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9.其他商定事项: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中介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座落于 市 区 道(路/街) 小区 栋(楼) 门 室;房屋权属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层,单双气 有线 ,双水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煤气费、( )宽带网络费、( )暖气费、( )有线电视费、其他费用 .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中介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书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两页,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状况清单
房屋用途 总层数 楼层 房屋结构 朝向 总面积
装修情况 防盗门 卫视 其他(家具、电器)
水表数 电表数 暖气 煤气表数
钥匙 把。
甲方确认:
确认日期: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房地产合同12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 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见附图) 建筑面 积: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结构(类型):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权证号: 地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 相关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第五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七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
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八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九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
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 借款人(签字/盖章):
电话 : 电 话 :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13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却没有规定,以至于问题发生时不知所措。同样建议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可约定违约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这样,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对房屋的配套设备约定不清。在张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有关标准该怎么办。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购房者的注意。
慎签购房合同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五证”要严格审查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所售房屋的“五证”原件,五证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如果房屋已验收还应查看是否具有质检
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开发商同时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认购协议要慎签
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认购房屋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有一段时间,有些购房者可能不想购买已预订的房子,也有部分购房者由于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定金能否要回就与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写明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则定金可以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携带规定的证件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诚意金)不予退还”等此类条款。购房者特别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已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展商谈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无法达成协议。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还包括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是对主合同约定不明条款做出的明确约定,是对主合同没有约定部分的重要补充。
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洽购房屋时开发商往往做出许多口头承诺。购房者绝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书面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这些承诺,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2、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分摊面积的计算应按京国土房管权字(20xx)第369号文件执行。双方应约定,出卖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4、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此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自行组建或单方选聘的,为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的质量及合适的收费标准,购〈BR〉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就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与标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5、附件五是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目前许多购房人采取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事先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因而绝大多数的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这并不排除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购房人将有巨大的付款压力,难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有鉴于此,建议购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约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签补充协议抓住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置业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购房合同如何签之:买房警惕数字游戏
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
8号楼变成4号楼
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自己所买的房屋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是否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对数字特别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准备,房地产商交房时幢(座)号、层数、门牌号发生变化怎么办?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签合同时跳过去的号交房时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实际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号楼莫名其妙地变成了4号楼。因此笔者建议这些购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如交房时出现这种问题,房子是可退还是可换,不然到时即使法官认定房地产商在这个问题上违约,但由于没有具体赔偿依据,凭法官自由裁量,购房人很难根据自己的“迷信”达到退房或换房的目的。
图纸尺寸、用途、净高要标明
合同第三条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房地产商通常会提供一个购房人所买房屋的平面图,购房人不要接受不规范的草图或没有尺寸的示意图,而应要求房地产商在这个平面图上标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说明的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调位尺寸要全,房号和房屋在整幢楼中的确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图中标清楚,并在第三条的相关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结构、层高。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有两点:
1.有些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写的是公寓,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写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为公寓就可商住两用。到目前为止,商住两用房还仅仅是房地产商为了房屋促销宣传使用的一个词,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有关房屋用途的用语。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买这种商住两用房开公司的人能得到税低、贷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长远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居住而买“商住两用楼”,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2.层高包括楼板的厚度,购房人自己在房间内量的高度叫净高,因此购房人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能说明楼层净高。
容积率和绿地率
购房人在关注自己所买房屋平面图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绿地面积。由此购房人可以从图纸上算出自己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并确定自己所购房屋采光有无遮挡。
购房人在进行这些约定前有几个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合同1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产合同15
1.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法务管理工作;
2.制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报表、报告、专项意见等文件资料;
4.指导、监督、考核地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合同法务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
1.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背景;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大型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经验;房地产行业优先
5.工作认真、细致、负责。
【房地产合同】相关文章:
房地产合同 08-17
房地产的合同01-19
房地产合同06-25
【经典】房地产合同07-26
房地产合同【精选】07-07
房地产合同06-25
(优选)房地产合同07-24
房地产合同【合集】07-27
[热门]房地产合同07-27
【精品】房地产合同07-28